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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云南省2022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2022年12月15日,省水利厅副厅长杨国柱主持,以线上方式召开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省级部门联席会议,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有关处室,省水利设计院、水科院、水保监测总站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厅水保处通报了近3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考评云南省相关工作情况、2022年度考评工作计划,参会单位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
“十三五”以来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累计实施了279个小流域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6万平方公里;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了水土保持项目88个原贫困县全覆盖,在原贫困地区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6.47亿元,占总投资的80.68%;累计检查了生产建设项目2.6万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8128起,罚款1719万元,形成了水土保持全覆盖监管格局。
会议强调
水土保持工作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牢固树立水土流失状况“只能好转、不能变坏”的底线思维,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把水土流失面积不扩大、侵蚀强度不加剧、水土保持功能不降低作为全省的目标责任。
会议明确
“十四五”期间要着力做好以下方面水土保持重点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确定的水土保持目标任务。
二是聚焦围绕金沙江上游、九大高原湖泊、赤水河等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科学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力争“十四五”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3万平方公里。
三是以能源、化工、矿产资源开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为重点,持续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四是研究相关政策,探索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让民间资本在水土保持治理“进得来、能收益、长获利”。
会议强调
省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团结协作,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动云南省2022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考核评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政府搭台 部门协作 群众参与”大水保工作理念。
二是要逐级逐项细化、分解具体工作任务,确保2022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考核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要严格把关,加强对各州(市)水土保持规划考核评估填报数据的审核,做到“逐级填报、有据可依、情况可溯、项目可查”。
四是要按照国家考核要求,统一技术标准,加强部门沟通,避免出现考核评估填报数据与实际存在偏差等情形。